第一百五十九章清华之旅四
薛芷若看到霍静的半身寸照的时候,颇有一点‘命运这是一种无法名言的感觉。

如果当年不是我教会了霍静一首千年缘,如果我不是突然想组个乐队,如果薛芷若没想过要进军娱乐界太多的如果了,仿佛冥冥之中有一条线,指引着我们的再次相会。

薛芷若出神了片刻后,定了定神,对站在身边的孙丽说,‘小丽,这个霍静你想方设法把她给签下来,嗯杨总监那里我会跟他说说。’

孙丽点了点头,不过心里还是有些疑惑:这个似乎有点不像是薛芷若的办事风格。薛芷若一向是谋定而后动,不做没把握的事;可是这一次为什么这么冒进?就算霍静真的拿过全国高中歌唱大赛的一等奖,就算她真的有些真材实学,可是年龄毕竟太小,而且也不见得就是公司想要的人。

薛芷若似乎看穿了孙丽的心思,笑着说,‘你件事你就别想那么多,照着去办就行了。嗯还有这件事要保密,特别是不要跟林枫说。’

孙丽更加疑惑了:为什么还要保密?这好像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,还有,为什么要特别指定不要林枫知道?

虽然有很多不解,可是孙丽还是点了点头,决定照着指示去做。毕竟上位者的很多想法,不是她能想通的。

‘还有什么事没有?’

‘大体上就这么多。’

‘那你下去办你的事吧。’薛芷若从沙发上站了起来,正要舒展一下身体,忽然只觉一阵炫晕袭来。眼前的景物一下子变得黑暗,虽然只是短短地一瞬间,可是薛芷若还是身体摇晃了一下,差点就这么摔倒在地上。

一切来得太突然。孙丽只来得急一声惊叫,‘薛总!’当她全然不顾的扶住薛芷若的时候。薛芷若的那阵炫晕感早就过去。眼前地景物也重新回复光明。

‘薛总,你没事吧?’孙丽很急切的问道。

薛芷若揉了揉太阳穴,‘嗯,我没事,可能是刚才坐得太久了。’

孙丽扶着薛芷若复又坐到沙发上,孙丽仔细了看了看薛芷若地气色,只见薛芷若地脸色微微有些发白。眼睛里也透着疲倦。

孙丽心疼的说,‘薛总,你最近跑东跑西的,太累了,好好休息一下吧。再说,你现在的身体’孙丽不由得把眼睛望向了薛芷若的小腹。

薛芷若顺着孙丽的视线。看了看自己的小腹。然后伸出右手。轻轻地按在了自己的小腹上,脸上露出了神圣的光辉。‘谢谢你关心。’

‘这个要不要叫林枫来陪陪你?’小丽很小心的说。

‘小枫难得来一次北京,叫他多陪陪芙蓉吧。我的事就不要告诉小枫了,也不是什么大事。’

‘薛总,你怎么能这样!’孙丽有些来气了,‘你可是他的妻子,他倒好,一来到北京看也不看你一下,就知道和别地女人玩,没见过他这么大胆花心地!薛总,我真不明白,你怎么就这么任着他花心啊?’

薛芷若微笑地看着为自己的事而发怒地孙丽,孙丽是她一手赔养出来的,虽然跟着自己的时间不长,可是感情却很深厚。

薛芷若的事孙丽也是多多少少知道一点的,可是又知道的不多,只知道我和薛芷若已经结婚,却不知道我除了薛芷若还有别的女人;见到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,还以为我花心——额这确实也叫花心不管怎么说,不知道其中错踪复杂关系的孙丽,确实非常生气,为薛芷若不值。

等到孙丽发泄完了,薛芷若才笑着说,‘好啦小丽,有些事你不懂的,这事就不要再提了。’

‘我是不懂,可是我心里就是气这没心没肺,年龄这么小就这么花心了,再过几年还得了?薛总,我真为你不值。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嫁给这条白眼狼。’

薛芷若有些好笑的看着孙丽,她知道孙丽是为她不平,可是有很多事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,所以薛芷若只好打断了孙丽的愤怒。

‘小丽,我想好好休息一下。

孙丽愣了一下,才明白过来现在可不是她发脾气的时候,只好悻悻说,‘哦,那好,薛总你好好休息,我就不打扰你了。

孙丽正要出门的时候,薛芷若叫住了她,‘小丽,小枫的事你不要对别人讲,很多事不是你想像那样的。’

孙丽虽然很不明白薛芷若为什么那样护着我,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,走了出去。

正在长城上搂着王芙蓉,看着壮丽河山的我,忽然感到一阵恶寒,不由自主的打了一阵哆嗦。

‘你没事吧?’王芙蓉在我的背上轻轻的抚摸了一下,疑惑的问道。

‘忽然背皮有点发麻该不会是有人在恶毒的诅咒我吧?’

‘那怎么可能嘛,这又不是玄幻小说。’

‘嗯也对。’

我的手轻轻的抚摸着长城那古老的石头,感觉着那历经着沧桑的岁月。只有亲身站立在长城之上,才会真正明白‘不到长城非好汉’这句话的意思。

是的,当我站在这用石头筑成的巨龙上面,看着下面那壮丽的山河,心里涌出一股无尽的豪气——那是一种骄傲,一种身为炎黄子孙,华夏儿女的骄傲。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激动,让人忍不住想高声呐喊,呐喊着那沉睡在血液中的记忆。

那一刻,我的血液似乎在沸腾着!

仿佛听到了那来自天际的叹惜,声音由低到高,慢慢呤唱起来。

苍苍,白露为霜,

所谓伊人。在水一方。

溯洄从之,道阻且长,

溯游从之,宛在水中央。

——诗经秦风

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。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,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。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。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?你的祖先名叫炎黄。

有人跟我说,曾经有一条大鱼,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,它化作一只巨鸟,在天地之间翱翔。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,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。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地胸襟,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。

那时候。有个怪异地青年名叫康,他临刑前,弹奏了一曲绝响,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,他用了最优雅地姿态面对死亡。几千年过去,依旧有余音绕梁。只是他不知道。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。而是他的傲骨,乃至他身上的衣裳。

我也曾梦回大唐。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,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,他地情人是空中的月亮。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、高歌吟唱,长风吹开他的发带,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。

可是后来换了帝王,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,摒弃了武将。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,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。然而在寒冷的北方,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,敌人都说,有岳家军在,我们打不了胜仗。可叹英雄遭忌,谗士高张,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,一个民族地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地消亡。然而血色夕阳中,我依稀见到,有人把它插进土壤,那是将军用过地,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。

时间地车轮悠悠荡荡,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。于是瘦西湖畔,梅花岭上,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,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,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,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,丢了性命,护了信仰。残酷的杀戮,如山的尸骨,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,有人相信,千百年后,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。

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,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,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,我随口唱着myartll,却莫名其妙的心伤,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?你的祖先名叫炎黄。

我记得了,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,带着尖船利炮,拆了我们的庙宇,毁了我们的殿堂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——

我们懂得民 主自由,却忘了伦理纲常,我们拥有音乐神童,却不识角徵宫商,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,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,我们穿着西服革履,却没了自己的衣裳。

在哪里,那个礼仪之邦?在哪里,我的汉家儿郎?

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,你却说我行为异常?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,你竟说它属于扶桑?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,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?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,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?

在哪里,那个信义之乡?在哪里,我的汉家儿郎?

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,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,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。所以,我总有一个渴望,有一天,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,撑起民族的脊梁。

记住吧,记住吧,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,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,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,曾经有一件羽衣——

当我高声吟唱完这首诗篇,早已经是热泪盈眶。也许在我心里,还有那么一点点身为炎黄子孙的血性,所以每次想起这首诗的时候,都有一种欲哭的冲动。

身后响起了一片‘啪啪’的鼓掌声,我转身一望,却不知什么时候,我们的周围已经围了不少的人,除了大部份跟我一样是黑发黄皮肤的炎黄子孙外,还有不少金发碧眼的外国人。

我不知道那些老外是否能真正明白那诗篇的意思,可是看到他们为我竖起了大拇指,我想他们多多少少还是明白一些吧。

只听‘咔喳’的一声,一个老外竟拿出照像机,给我和王芙蓉拍起了照。也许是那一声提醒了大家。好多老外拿出照像机,不停的给我们拍起照来。

额这还真出人意料,我和王芙蓉对望了一眼,我拉起她柔软地玉手。一个猛冲,冲出了人群。老远的。我还不忘回头冲那些老外叫了一句‘thankse=ciation’。

直到跑了好长一段距离。我和王芙蓉才停了下来。我倒还没什么,王芙蓉却已经喘起了粗气。我和王芙蓉对望了一眼,不由得‘哈哈’大笑起来。

‘那些老外真有意思,他们拍我们干什么?难道是拿回去做纪念吗?’

我话音刚落,只见王芙蓉一目妙目深深的凝神着我,然后只见她双手放在我的胸膛上,轻轻地说道:‘小枫。你是我的骄傲’

我胸中了然一笑,正想说些什么,却见我地对面迎面走来五个人。这五人当中,有三个是中年人,还有两个已经是白发苍苍地老人——虽然已经是白发苍苍,可是看他们挺得笔直的腰身。哪里有苍老的状态?

这五人颇有一些文人的儒家风范。又有一些让人不敢直视的硬派做风的大将风范。他们漫步在长城之上,指指点点。谈笑风生,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。

当然,真正吸

光地却是那五人当中,有一个我竟然认识,虽然已经见过面,可是岁月好像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,所以我一搭眼就认出来了。

如果是在平时,我倒是想上去和他打声招呼,可是我望了望眼前的王芙蓉,马上否定了这个念头。

这几年来,我的变化很大,虽然知道他多半已经认不出我来,但我还是很小心的扶着王芙蓉转过身,面向长城外的风景。

当他们五个人从我背后走过去地时候,一句引起我注意地话传进了我地耳朵里,‘我儿子刚好也高一,怎么样?凭我们这么好的交情,你女儿’

我还想听听他们说话地内容,可是他们已经走远了,再加上风比较大——是顺风还好,可是偏偏却是逆风,后面的话再也听不见了。

该死的——心里喑自骂了一句。我心里马上涌出了一个疑问:他怎么会在这里?虽然他来北京好像也不是好奇怪的问题,可是我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。

摇了摇头——算了,不想了,反正跟我也没什么关系。

虽然我脑子已经转了好几个念头,可是却只是过了很短一段时间,王芙蓉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;我也把这跟我毫无关系,意义又不大的事忘在了脑后,陪着王芙蓉四处游玩起来。

北京某酒吧。

这里的环境还算优雅,并不像一些酒吧那样,哄哄闹闹的,与其说这里是酒吧,倒不如说是水吧来得更贴切一些。

长条形的木桌很有艺术感的分配在不大的空间里,桌子上铺了一层带着花边的布,每张桌子上都摆放了各色的鲜花;一盆一盆的花卉点缀在桌边、通道边,更添了一分清新的感觉。

来这里的人不多,但大多数却是一对一对的年青恋人,除了靠窗的那一桌。

任波拿起一瓶‘人头马’——这酒虽然不便宜,可是对于任波这样的身家来说,却是小意思;给李志明,赵云飞,还有自己分别斟了一杯。然后,他举起了玻璃杯,‘为了我们演出成功,干杯!’

李志明和赵云飞分别拿起玻璃杯,只听‘锵’的一声,三只杯子碰在了一起。

任波一口拉干杯中的淡黄色液体,很是舒爽的呻吟了一声,‘真tm爽!’放下玻璃杯,任波随口说道:‘真没想到啊?清华那些学生这么喜欢我们的音乐,到现在我还以为是在做梦呢。嘿,这下子我们也算是名人了吧?’

李志明拿起酒瓶,给每一个人满上,‘以盈雪的能力,这么受欢迎也不是什么好奇怪的。’

‘话也不能这么说。’任波接口说,‘除了盈雪外,雪姬乐队最大的功臣就属老大了,没有他哪里来的雪姬乐队?还有他做的那些音乐,真是棒的没话说。’

李志明皱了皱眉头,‘我说任波,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溅啊?张口一个老大,闭口一个老大的,林枫他是你什么人啊?我承认他是有能力,不过你也没必要这样摇头摆尾吧?’

这些话顿时说得任波有些不舒服,阴霾的表情一扫而过,‘哈哈’笑了一下,‘志明,你这是生哪门子的气啊?我们认识这么多年,你还不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人?’

‘老奸巨滑。’李志明狠狠吐了四个字,然后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酒。

‘不过,你们发现没有?最近林枫和盈雪的态度有些奇怪呢。’一边沉默不语的赵云飞忽然说道。

‘是有些奇怪。’李志明拿起酒杯,在眼前晃了晃,淡黄色的液色在透明的玻璃杯中形成了一个旋涡。

‘有什么好奇怪的?盈雪不一直就是那个样子吗?哈哈’不知道任波出于什么目地,打起了哈哈。

似乎没有被任波的说话打断思路,李志明沉声道:‘特别是我们在录制唱片的头一天,盈雪的情绪似乎很不稳定呢,虽然后来找回了状态,不过从那以后,盈雪似乎就有些怪怪的。’

‘是啊,从那天起,盈雪和林枫的关系似乎也有些奇怪。在我们刚组建雪姬乐队的时候,盈雪已经有些走出过去的阴影,可是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盈雪,她似乎一直在犹豫着什么。说起来,盈雪变得奇怪,是因为知道林枫在成都有个女朋友的时候’

‘够了!’在赵云飞还没有说出那个答案的时候,李志明烦燥的打断了赵云飞的话,‘盈雪怎么可能会喜欢林枫那种花花公子!你们都看见了,林枫在成都有个李雪梅,在北京又有个王芙蓉,天知道他还有几个女人,你们说盈雪会喜欢这样的人吗?这可能吗!’李志明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无比烦燥,与其说是他在反问任波和赵云飞,倒不如说他是在说服自己。

‘正因为知道了林枫早有了其她女人,所以盈雪的态度才会变得这么奇怪这不是很顺理成章的事吗?志明,逃避不是办法。’赵云飞还是那样,面无表情说道。

李志明拿起酒瓶,倒了满满的一大杯酒,一口干掉,然后把透明的玻璃杯重重的往桌子上一放,‘任波,云飞,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。我就不信你们就能轻易忘掉那时候的事!’

看着任波和赵云飞都沉默不语,李志明又重重的干 展开全部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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