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五章,驱狼吞虎(4)
曹岚对荆展倾心有加。拉着他往城墙上走去,也不顾众人惊讶的表情。

关信鹏看到自己的大哥如此豪迈微微点头,凌云却有些惊讶。这个心思玲珑的女子,却怎么也想不透男人间的友情为何这般就轻易建立了起来。

难道几句话就可以引为知己么?

其实,对于男人来说,能一起冲阵杀敌,再加上几句肝胆相照的交谈,就可以惺惺相惜,有其是对曹岚和荆展这样有些执拗、骄傲的性格来说,这一切再自然不过。

而曹岚虽然还没有实现那日夜里希望和雷东风一起冲阵杀敌的愿望,却也暂时和荆展一起满足了这一点小小的心愿,加上荆展的毫不作伪,让他心中自然十分畅快。

虽然不见得就这样答应荆展和凌云的条件,但至少已经对两人心存好感。

“荆将军,你知道我之前有一个愿望是什么么?”离得众人远了,曹岚笑道。

“是什么?”荆展问。

“我曾有幸听他们传闻的狂澜军雷东风军团的一句诗词,言曰:‘男儿到死心如铁,尝试手,补天裂’,当时初读就觉得心中一股热血难以自制,恨不得能痛饮一杯。让后和他一起上阵杀敌,可惜一直不曾有这种良机……”曹岚的脸色浮现了一股莫名的红润,显然当时那诗词曾让他激动到何种程度,现在提起却还念念不忘。

“雷军团为人最为热血仗义,是我见过的第一等的人物。”荆展点头道。

“不过,今日能和荆展兄弟一起上阵杀敌,我却也算暂了心愿。”曹岚笑道。

“嗯,我亦如此!”荆展眼中闪过一抹骄傲。

“正是,明扬,我自见你所为、闻你所言,深觉投机,若有缘,我定与你八拜为兄弟。”曹岚正色道。

“如此,今日敌酋之血,正可替焚香沐浴,也算是歃血为盟!”荆展淡淡道。

“好个歃血为盟,就以敌人之血,纪念你我兄弟倾心!来人,上城墙,杀敌――”曹岚哈哈大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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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国纪元年4月15日凌晨,帝国中南行省安阳府以南。

“林道长,再有三十里就能抵达和林镇。”小道士皓清缘对老道林清平道。

“道哥儿,那些西方联军想来已经追的蒙头转向,摸不到我们的位置了。”罗兰笑道。

“嗯,清缘啊,你去前边探探路和林镇是什么个动静。”老道林清平一副长者的模样。拍了拍皓清缘的肩膀。

“好吧,我去,罗兰姐姐,这个太虚甲虫你收好,有什么信息我会及时传过快来,千万不要把他给林道长。”皓清缘是个好脾气,也不多说,却将传递信息的甲虫给了罗兰一只。

“混蛋小子,怎么不能给我?”老道跳脚道。

“道哥,你莫欺负人家孩子,人家又不是侦骑出身。清缘小道长你不用去,叫两个侦骑在前探路,我们跟着就是。”罗兰风情万种的横了老道一眼,对皓清缘道。

“也好,那小道士,你将那太虚分给侦骑一只,留给我一只,也好联系方便。”老道眼珠一转,贼笑道。

“道哥,你就休要打人家许道首宝贝的主意了,这么段的路程。又无人阻挡,何来用那等神奇之物。”罗兰不屑道。

“呃,好吧,叫侦骑快去快回。为什么我这么老实的人,却总被人误解?”老道自言自语着,可惜没人理会。

~~~~~~

“两位大人,我们在前边发现了这个。”派出的侦骑很快就折返回来,手里拿着一块用很平常的树枝雕成的蛇状东西。

“荆展将军就在附近!”罗兰惊喜道。

这信物正是荆展自己平日用小刀刻制的信物,名曰“獠牙”。

“嗯,这个就是你们之间联系的信物?”林清平问。

“正是,道哥,我带人去前边寻荆展他们,你们等一下。”罗兰道。

老道点点头,罗兰带人消失在黑暗中。

过了十几分钟,一阵细碎的马蹄声从黑暗中传来,接着是一阵细微的轻呼:“是林道长么?”

话的正是荆展和凌云留在外边的李大本。

“你们几个臭小子,这么久联系不上,还以为你们……”老道林清平一看李大本,自然认识这个从龙城一起跑出来的汉兵,笑着捶了他肩膀一拳。

李大本也不躲闪,笑嘻嘻的点点头。

“你们手下的士兵呢?”老道见之有李大本和十几骑,奇怪道。

“荆营长和凌副营长在和林镇内,刚才镇外忽然出现大批西方联军,里边情况不明,兄弟们正埋伏在附近,如果再不出来,就闯进去营救。”李大本收起了笑容,凝色道。

“***。这群兔崽子追不到我们,竟然摸到这里来了?和林镇里现在都有谁?”老道忙问。

“夏侯骏捷已经出兵,和林镇里是他手下的师团长曹岚曹青林和几千骑兵。”李大本道。

“曹岚?曹氏家族的老六,旁支所出,武功不错,为人却糙了点,尤其不懂得尊敬长者。”... -->> 者。”老道点点头,一副和曹岚很熟悉的样子,转瞬到忽然醒悟道:

“荆明扬和凌子衿不是进去劝降曹岚了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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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林镇下,福尔斯王国万夫长坎贝尔看着被营救出来的高卢轻装步兵,怒火中烧。

派出去的一个满编的千人队,现在已经折损了一半还多,若不是自己见机不妙,派出骑兵出击,再被汉兵骑兵冲杀几个来回,就要全军覆没了。

不过,这也让坎贝尔本来热血上涌的头脑清醒了不少,开始冷静的分析起自己面对的局面来。

先,和林镇内应该没有很多的汉兵,否则绝对不会选择冒险出击,这样做的目的明显是拖延自己的进攻,并将自己攻城的主力步兵大量杀伤;第二,这批汉兵的战斗力很强。但估计和自己这边一样,以骑兵居多;最后,奔雷军并发中南行省看来已经是事实,而且安阳府外估计已经被奔雷军围困,这批人马不过是奔雷军在这里扼守中南大道的钉子。

应该说坎贝尔还是一个不错的将领,凭借蛛丝马迹判断出的这些基本也都符合事实。

但坎贝尔并不想撤退、也不能撤退,他认为,用剩余两千五百名步兵,和五千骑兵的兵力,应该可以在天亮前攻打下和林镇,这样也就为后边阿尔斯派出的大军占据了一个桥头堡。

如果放任这里不管。任这里敌军随时对自己大军构成威胁,那么支援安阳府就绝对是一个笑话。

至少,这里距离安阳府还有七十余里,就算奔雷军大军真的在安阳府外,赶到这里,在这样的黑夜多雾的条件下,最少也要五、六个小时,那么自己还是有机可趁的。

想及这点,坎贝尔下令全军攻城,要一定要在两个时辰攻打下和林镇。

战事从一开始就顺着坎贝尔的思路发展,镇内汉兵的抵抗虽然激烈,但却不时出现停断,明显是人手不足的表现。

而且,不足四米高的城墙在工兵营的梯子和车辆面前,很容就被高卢轻装步兵攀援而上。

但,撕杀却不见停止,抵抗却愈发的激烈起来。

半个小时,一个小时,一个时辰,两个半小时……时间一点点流逝,弯月由中天滑向西方,雾气愈发的浓烈起来,模糊的视线可及范围内,和林镇的南门内外已经铺满了尸体,而城墙上的某些地段,更已经是几易其手。

“杀――”曹岚暴喝一声,手中长柄横刀急斩,刚刚攀援上城墙的一个高卢轻骑兵,还没等举起手中的长矛,就被连矛带人斩成两截,喷涌着热血的下半身滚下了城墙,让黄土染成了血红色。

骑兵攻城,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,但对于人口稀少的大陆公路西端诸国,骑兵、步兵的区别其实就是马上、步下的区别。

而且,很多骑兵在获得自己的第一匹战马前,也都是各自领地内的剑士或者枪兵。那可是西大陆纯粹的步兵职业。而骑兵,更像是他们一种职业的进阶。

人口稀少,资源紧缺,造成西大陆的骑兵数量和质量都不如帝国,而这也也许是教廷和西陆诸国孤注一掷,进攻帝国的原因之一,依靠侵占和掠夺,获取生存的要素。

当然,真正的西陆骑兵在能力上还是超越步兵的,骑术不用说,以西陆最闻名的高卢轻骑兵来说,骑射、格杀的能力,都是十分优秀。

上马为精骑,下马为步兵,这也是西陆军人的一个特点。

所以,今日和林镇一战,这些高卢轻骑兵混杂在高卢轻装步兵当中,在城墙下鲜卑骑兵精准的弓射的掩护下,依靠人数上的优势,一时到也压制住了城墙上奔雷军士兵的攻击。

毕竟,这些奔雷军士兵,也是骑兵,而且帝国的骑兵与步兵分工则更明显一些,尤其是轻骑兵,是没有办法和专业的步兵相比的。

两相相抵,反而是奔雷军这边吃亏许多。

曹岚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,很快,作为预备的第一旅团第三团被派上了城墙,但五百余人似乎只是减轻了正面的压力而已,对遏制敌人疯狂的进攻并无改观。

现在,坎贝尔和曹岚都十分清楚,双方是在赌博,在赌谁的时间更充足。

坎贝尔如果能在天亮前占据和林镇,扼守住中南大道,那么西方联军将占据一个有利的位置,所以他必须进攻不止;曹岚却是坚信夏侯骏捷会回援,即使有争论商讨的时间,天亮后也会到达,一旦抵达,他就是功劳一件,所以必须坚守。

“第一百零八!”荆展长弓轻拉,一名正在城墙下瞄准曹岚的鲜卑轻骑应声坠马。

“多谢!”曹岚口中轻吐,手中横刀连斩,将欺进荆展身旁的一个敌人砍倒在地。

“客气!”荆展微微点头。

“小心――”曹岚一声轻叱,一只羽箭从城外飞来,荆展眉眼不抬,猿臂轻展,羽箭飞出竟然与敌人的箭矢撞击在半空,接着丝毫不停顿,第二箭连珠射出,那暗箭伤人的敌兵中箭身亡。

“荆兄弟,今日能和你一起并肩作战,是我曹青林的荣幸,不论他**我是敌是友,我曹岚都不会忘记。”曹岚笑道,一夜的厮杀,让他已然接受了荆展和凌云。

“你不是敌人,他们才是!”荆展笑了,收弓回身,举起曹岚赠予的横刀,扑向再次登上城墙的敌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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